常见问题 

    图书馆你不可不知的那些事

    发布时间:2022-09-16 发布人:

    1、图书馆开放时间:

    图书馆自修室、公共区域全年开放,开放时间为6:00-22:30(春节期间开放时间会适当缩短,具体时间以寒假前通知为准)。

    各书库、期刊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7:50-11:30 ,14:20-17:20(夏令时)/13:50-16:50(冬令时)。书库、阅览室寒暑假不开放。

    每周四下午图书馆进行集中学习及整理图书,所有书库不开放。

    文学阅览书库、综合书库(剔旧)、密集书库暂不对外开放。

    法定节假日书库、阅览室轮流开放,开放安排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图书馆网站、读者服务QQ群(群号654769472)发布。

    2、图书馆网站中我的图书馆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芸台购、入馆教育系统、电子资源校外访问系统、超星移动图书馆、超星学习通等应用、APP涉及的账号为一卡通号,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(17年之前的校园卡密码为身份证号全号)(最后一位为“X”的需大写)。如遇密码错误,可按公众号“电子资源访问密码重置流程”一文进行重置。

    3、每人限借图书10册。其中I类(文学书库)限借3册,H类(文化语言体育类书库)、TP类(自然科学书库)限借5册,其他书库无限制。

    4、学生图书借期为30天,超期后10天内免罚,超过免罚期开始计算超期罚款,0.1//本。所借图书超期未处理前,一卡通无法继续借阅。超期罚款在图书归还前一直以0.1//本计算,直至毕业前统一清欠。图书到期前10天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续借一次,延长30天借期。

    5、如所借图书遗失两种处理方式:

    赔款:绝大部分书是按原价赔偿。

    赔书:需ISBN跟版次相同的书。如有超期罚款也需一并处理。

    遗失图书找到后可以退回赔偿款。

    6、电子寄存柜每组柜子都贴有使用说明

    不得存放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,丢失责任自负;

    不得存放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准考证等证件,丢失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柜子无法及时打开责任自负;

    不得长时间存放物品,不得留物品在柜子内过夜。

    7、自修室严格执行预约后入座,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禁止进馆一周到永久取消进馆资格的处罚。

    8、图书馆非自修室内的书架一律不得存放个人物品,各自修室内书架,可存放图书等学习资料,禁止存放除图书资料之外的其他物品,包括但不限于水杯、书包、各种箱子盒子等。

    9、为防止虫害鼠害,图书馆禁止携带含糖分的饮料及各种零食入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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